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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一旦成立就意味着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有: 第一、夫妻双方对子女具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第二、夫妻双方都拥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三、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第四、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具
事实婚姻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得到周围人的认可,即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5、同居关系发生在1994
法律只承认1994年2月1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本质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男女关系。事实婚姻有四个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的义务,不得自行解除
到底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依法予以保护。事实婚姻除了不具备结婚登记这一形式要件外,其余实质要件均符合关于结婚问题的规定。我们所说的事实婚姻
生孩子不一定是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就是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才确立;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因此,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一方直接与另一方分居,结束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存有争议,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