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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可代理一切法律行为的,属于
特别代理是一般代理的对称。又称非全权代理、有限代理、部分代理。特别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而代为进行某些特定的诉讼事项或行为。委托代理人进行特别代理必须由被代理人特别授权。
离婚案件不能特别代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离婚案件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的必须本人出庭,也就是说当事人不可以通过特别代理,全权委托他人办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
这种情况不可以的。离婚纠纷,涉及个人权利,律师是不可能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
当然可以的,只要你书写特别授权委托书就行。里面列明内容即可,如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诉请求,提起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权限。
当事人不能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为了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请律师进行代理,律师代理权一般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这里我对离婚案件的律师代理权做一个简单介绍: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代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离婚案件具有特殊性,当事人没有特殊情况的都应当到庭参加诉讼。如果原告不出庭,则法院会按照当事人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因为身体问题生病住院等等,则可以选择以书面方式陈述意见;如果被告无特殊理
离婚可不可以由代理人代理,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由于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离婚; 2、如果是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
离婚并不可怕,我国法律规定了婚姻自由制度,离婚属于个人的自由选择。因为家庭纠纷,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当然可以选择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家庭纠纷涉及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还是建议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等法院作出相关的判决。最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