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弃权与禁止反言的约束对象是
弃权与禁止反言的约束对象是

弃权与禁止反言的约束对象是

2021-02-22 1,199
普法内容
禁止反言以及弃权的规定约束的是保险人。禁止反言指的是保险人既已放弃某种权利,日后不得再向被保险人主张这种权利。弃权指的是保险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条 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禁止反言原则指的是什么
    禁止反言原则指的是什么

    禁止反言原则指的是若一当事人因另一当事人之陈述产生依赖,则另一当事人不得否定其先前的陈述。

    2020-07-12 3,338
  • 租售同权约束的对象是什么
    租售同权约束的对象是什么

    租售同权就是指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完善,可以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

    2021-01-21 129
  • 禁止反言原则法律规定
    禁止反言原则法律规定

    禁止反言是普通法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若一当事人因另一当事人之陈述产生依赖,则另一当事人不得否定其先前的陈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对于禁止反言进行了规定。

    2020-12-14 2,912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叫弃权和禁止反言?

    当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

    2023-05-04 15,340
  • 禁止反言人和弃权代表什么意思

    当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

    2022-11-14 15,340
  • 有哪些禁止反言的原则

    禁止反言原则的适用是: 1、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2、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

    2022-11-20 15,340
  • 禁止反言原则有哪些

    禁止反言原则的适用是: 1、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2、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

    2023-03-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怎么处罚 02:02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怎么处罚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次会被扣3分。 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会被扣3分: 1、客车、校车超载:驾驶客车、校车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 2、载货汽车超速: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

    4,616 15,340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33 15,340
  • 国家禁止一对一家教吗 01:06
    国家禁止一对一家教吗

    国家目前不禁止一对一家教。目前国家出台的是双减政策。其内容是:进一步完善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加强质量监督。作业必须在课内布置,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加强面批讲解,作业难度不

    3,300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