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中止诉讼消除后不通知当事人是否违
中止诉讼消除后不通知当事人是否违

中止诉讼消除后不通知当事人是否违

2024-07-01 12
普法内容
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或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认为有错误的、裁定的执行,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 (三)再审判决,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裁定。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对法院作出的裁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诉讼中心会不会发短信通知当事人
    诉讼中心会不会发短信通知当事人

    诉讼中心不会发短信通知当事人。法院受理起诉后,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被告到法院领取起诉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到法院领取的,法院应当到被告的住所地现场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

    2022-04-28 832
  • 法院限高消费是否通知当事人
    法院限高消费是否通知当事人

    是。法院如果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也是必须当事人亲笔签收的。“限制高消费令”也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其送达的方法也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进行送达的。最高法院已出台的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会采取限制

    2020-03-05 1,023
  • 合同中是否通知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中是否通知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可以不经通知,直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除合同。

    2021-04-23 126
专业问答更多>>
  • 民事诉讼中止送达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吗?

    中止执行法院必须通知当事人,将中止裁定书送达给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

    2021-08-05 15,340
  • 民事诉讼当事预产期是否中止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

    2022-07-18 15,340
  • 当事人提行政诉讼能否中止执行

    提起行政诉讼,除存在法定情形外,原则上行政行为不中止执行。 法条链接:〈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

    2022-07-22 15,340
  • 当事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还是中止

    提起民事诉讼后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法定情形是完全不一样的,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造成时效中断的情形除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外,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权利人单方面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都能

    2023-08-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网贷诉讼通知是真的吗 00:57
    网贷诉讼通知是真的吗

    网贷诉讼通知不一定是真的。如果真的被起诉了,法院是会打电话通知本人的,接到电话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搜索或者拨打114确认这一电话的真假,即可判断是否是真实的。如果修改了联系方式,法院无法通过电话告知本人,也会邮寄传票给借款人,借款人如果收不到的

    15,699 15,340
  •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 01:33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的意思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针对原告的专利向有关机关提起无效宣告的程序,为了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而向法院请求中止专利侵权诉讼。如果原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那么原告就会丧失权力基础,由此专利侵权诉讼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下去。当

    1,192 15,340
  •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22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