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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破产清算是没有中止的,但是存在破产和解的情形。按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和解程序的进行可能产生如下后果: (1)和解整顿期间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的,宣告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同时宣告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相应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经济破产时债务如何清算的法律制度,即债务人失去清算能力时,法院强制执行所有财产,公平清算所有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是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向债务人宣布破产,清算清算债务的法律
破产和解是不可以中止破产的,因为破产和解只能在法院宣告破产前申请。此时并未进入破产程序,更不用说中止。法院宣告破产后,不能申请破产和解,也不能申请破产重整。
担保人作为企业破产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企业的诉讼会中止。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利害关系人就能申请该企业法人进入破产程序,至于是否存在正在进行或者准备进行的诉讼,则不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