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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1、属于专属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交给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管辖。
一般的房屋买卖纠纷或者其他买卖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适用合同管辖。关于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不动产的纠纷,港口作业的纠纷,继承遗产纠纷。法律法规中对于民事诉讼案件的专属管辖的规定: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不适用,因为离婚是主要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是附带的。
合同约定内容是关于不动产的,属于不动产合同纠纷,因为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能够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二、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约定了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当由约定的人
追索货款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一项内容。买卖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排在第一类的有名合同,代表了最传统最基本的交易形态。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广泛存在的是货物质量问题或是货款问题,占比最高的是追索货款。应当注意的是,买卖合同即使签署得再完善,也只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