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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它又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以公开方式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转让; (三)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需要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进行的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
物权法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补偿的规定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1、抵押人是该土地的使用权人。 2、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有偿取得的。 3、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4、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应随之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它又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以公开方式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转让;(三)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需要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进行的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
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居民点及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只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与他人,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意事项如下: 1、土地使用权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办理抵押。如果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尚未办理使用权证,则该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抵押。 2、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必须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就土地使用权抵押行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