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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2〕道德义务性质的;3〕公证的。
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也即使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
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在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特殊的赠与合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或经过公证的)在交付前也不得随意撤销;对于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如果已经交付了部分或全部赠与物,如果发生了法定的四种事由,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物的;比如
一、赠与能不能附义务生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
赠与合同在交付前可以撤销。 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债务人如果恶意逃避债务,在债务清偿期到来之前,赠与他人财产,致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是有权行使撤销权的,这在同法中作了明确规定。
撤销附义务赠与房屋合同,是收回房屋所有权,如果受赠方是基于所有权而迁入房屋的,是可以主张要求腾房的。但如果受赠方本来在房屋内居住,享有居住权,无论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受赠方合法的居住权还是要保护的。当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受到
销售广告是能够成为合同内容的。 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的资料都是作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且有严重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子价格的确定,要视为要约。 解释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