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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对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程序是什么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
1、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检察院不量刑的案件是否严重需要根据实际案例判断,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依照相关法律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提起公诉的所有案件,都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对于某些案件,是否提出量刑建议,仍然具有一定的机动权,可以灵活处理,对一些特殊的案件,出于刑事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
直接去检察院询问此案是否已经被公安机关移送。亲耐心看待下面内容,字字玑珠。——为您解答的是大同冯晓利律师,我的解答基于您的陈述进行的法律、经验分析,因为案件不是1=1=2的算术题,所以如果您遇到具体案
存在绝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情形。 首先,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
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不提审被告人,直接下起诉,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刑事案件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或发现犯罪嫌疑人,就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当立案。对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例如侮辱、诽谤罪,受害人应自行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并且向有管辖权
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申请撤诉的主体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撤诉应出于原告自愿且合法,然后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如果在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