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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有效的,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并没有对股东这个概念作出解释,那么隐名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等这些特殊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呢 (1)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
股东转让股份后是不能查阅公司财务报表的。只有股东才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但是转让股份后,已经不再是该公司的股东,因此就无权行使查阅权了。股东查阅权,是指公司股东拥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这是股东知情权的体现。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1、已转让股份股东不能查阅转让前公司财务报表。因为此时该股东对于公司并没有经营、管理的权利。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拥有出资证明书的人可以行使知情权。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
公司章程的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有效的,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
1、已转让股份的股东是不可以查阅转让前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因为此时该股东对于公司已经不具有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共益权。 自益权,即股东用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下的财产的权利。 共益权,就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但其实,共益权对公司和别的
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原则上不可以撤销,但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则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如下: 1、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证明,因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