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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 法律只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而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收购有限公司。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收购公司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分红方式:依法应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红。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认缴出资后,应当按期足额缴纳。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股东去世后有欠下债务的,通常是用股东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债务的。如果继承人继承了该股东的遗产,那么就要让继承人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剩余未能清偿的债务,并且已经超过遗产价值的,那么继承人可以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如果没人继承股
有限公司股东去世,应当由股东的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股权变更是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参与《公司法》修订的学者的观点,这样就比较好地兼顾了有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公司法人死亡不影响股东撤出,按规定即可。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的,需要到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死亡进行公证,然后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如果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有限公司限期内办理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对公司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另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转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