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监视居住何时结束
监视居住何时结束

监视居住何时结束

2024-05-05 17
普法内容
一般监视居住是六个月时间,起算时间是按决定之日(公安机关填写日期时一般填次日的时间)。 但监视居住期间,被公安机关已送起诉,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时,监视居住就结束了;但如果检察院起诉后,案件送至法院,法官判决后,监视居住也结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n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被监视居住可以开车吗,监视居住结束后怎样办?
    被监视居住可以开车吗,监视居住结束后怎样办?

    一、被监视居住可以开车吗 没有影响,监视居住也是允许开车的,只是不能离开当地而已,其他都不受限制的。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

    2024-05-08 16
  • 监视居住多长时间结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监视居住多长时间结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6个月,而一般是从公安机关填写日期的第二日开始起算。而在监视居住期间,若是不予起诉或者经过法院的审理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处理,那么监视居住就会被解除,此时并不需要等到监视居住期限届满解除。

    2023-08-01 15
  • 监视居住结束后公安局应不应该撤案
    监视居住结束后公安局应不应该撤案

    监视居住结束后,如果公安局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撤案;如果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监视居住期满后,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0-11-17 145
专业问答更多>>
  • 监视居住多长时间结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6个月,而一般是从公安机关填写日期的第二日开始起算。而在监视居住期间,若是不予起诉或者经过法院的审理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处理,那么监视居住就会被解除,此时并不需要等到监视居住期

    2023-08-29 15,340
  • 公安监视居住结束后结案是怎样的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如果有证据证明被监视居住人存在犯罪事实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还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才能最终结案。

    2022-07-02 15,340
  • 监视居住什么时候结束,法律有哪些规定

    根据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6个月,而一般是从公安机关填写日期的第二日开始起算。而在监视居住期间,若是不予起诉或者经过法院的审理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处理,那么监视居住就会被解除,此时并不需要等到监视居住期

    2023-11-29 15,340
  • 监视居住过了监视居住时限如何处理

    需要立即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是6个月,监视居住的期限是不可以申请相后延长的,办案部门在解除监视居住后需要通知当事人及相关单位,监视居住到期后继续对当事人进行监视居住是违法的。

    2023-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 01:11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8,390 15,340
  •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01:13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2,863 15,340
  •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 01:09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

    2,08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