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的区别
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的区别

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的区别

2024-05-10 3
普法内容
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行为,是犯罪的中止形态之一。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预备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着实实施犯罪之前的一个准备阶段,是犯罪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 2、处罚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预备犯罪则是我国法学学术界的一个概念,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同时也由于其含义的特殊性,也无从进行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犯罪预备不一定是预备犯,预备犯罪算是犯罪吗?
    犯罪预备不一定是预备犯,预备犯罪算是犯罪吗?

    一、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

    2024-06-17 25
  • 犯罪预备是犯罪吗? 犯罪预备是犯罪吗
    犯罪预备是犯罪吗? 犯罪预备是犯罪吗

    犯罪预备是属于犯罪的,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

    2021-02-18 26
  • 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有什么不同?
    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有什么不同?

    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的区别: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

    2020-03-18 114
专业问答更多>>
  • 犯罪预备和犯罪预备形态是啥,预备犯罪跟犯罪预备有哪些区别

    区别,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1、定义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

    2022-08-06 15,340
  •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的区别到底是如何样的啊?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

    2022-08-05 15,340
  •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联系与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第23条第一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同为犯

    2022-03-14 15,340
  • 犯罪预备还是罪预备?

    犯罪预备被发现仍然是犯罪预备。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2-05-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 01:03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

    预告登记和备案登记的区别如下:法律效力不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只具有债的效力;预告登记能产生冻结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登记机关不同:预告登记是房屋的登记机构;备

    5,520 15,340
  • 刑事犯罪和行政犯罪的区别 01:29
    刑事犯罪和行政犯罪的区别

    刑事犯罪和行政犯罪,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

    9,352 15,340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3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