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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一)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二)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
房屋漏水是否是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请相关机构检验,如果经检验确属质量问题,购买人有权退房并让开发商赔偿损失。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
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实。经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以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房。第1种情形就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第2种情况就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合格,但是房屋存在其他的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买受人对房屋的居住使用的,买
商品房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是属于根本违约,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就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房屋是不能够通过验收的,自然也不能够交付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需要向购房者退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可以拒绝收房,并且一定要做好记录,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通过拍照的方式来记录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其次,购房者可以查看购房合同之中关于房屋交付质量标准的约定,以及关于退房的约定。如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