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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
二、车险中的霸王条款1、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2、任意设置免赔率。3、残车作价归被保险人。4、单方规定管辖法院。5、降低施救等费用的最高限额。6、任意设置拒赔和合同解除条款。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霸王条款并非一种法律定义,通常认为霸王条款是指保险公司利用其强势地位单方面制定的,用于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免自身责任不公平等的格式条款和声明。霸王条款限制了投保人的权利,严重侵害了保险当事人的利益。保险
不要购买除交强险外的其他保险,你就可以不遇到所谓的的霸王条款了!或者在你购买保险时仔细的看一下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份,如果你觉得该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有霸王条款的成份在内的,建议你不要购买,以免日后麻
二、车险中的霸王条款1、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2、任意设置免赔率。3、残车作价归被保险人。4、单方规定管辖法院。5、降低施救等费用的最高限额。6、任意设置拒赔和合同解除条款。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合并各方的当事人。需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即签订合并合同和参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还包括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合同中应当注明这些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信息等; 2、合并合同的合并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