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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需要的资料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的名称、住所等证明文件。
申办分公司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
公司设立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该文件的形式应是委托书,该委托书应由全体股东盖章或者签字。股东是法人的应加盖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签署姓名。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
保险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 (二)拟设机构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材料; (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
公司设立程序: (1)订立章程。设立任何公司,首先都必须由公司创办人协商订立公司章程,这是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的第一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要的资料主要有: 1、本人携带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公司有关章程修正案和全体股东的签名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填写申请表,最好携带公章和法人章,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合伙企业在我国不具有法人性质,这一点是和公司的显著区别。成立合伙企业的条件主要规定在《合伙企业法》当中,依据该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3、有实缴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