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
违法使用童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是需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使用童工者,除责令其立即退回外,可予以重罚。 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应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诱骗虐待童工的包工头,要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童工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童工存在隐瞒年龄、使用他人身份证等造成用人单位错误使用,童工应承担一定责任,劳动监察大队在进行处罚时可以酌情考虑。
具体情况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
根据有关规定来看,若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非法雇佣童工的话,则此时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就是说,对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一般是由上述三个国家行政部门管理
第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
殴打未成年儿童要负以下法律责任: 1、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儿童的,处十日以上
起哄的人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要按照情节来定。如果只是单纯围观不实施救助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围观起哄对救援工作造成妨碍,扰乱了救助机构的救助行动,可根据其妨碍救援的程度,对围观起哄者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刑事处罚
公司注销了法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了,公司的人格消灭。 1、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