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司获到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契税怎样计量
公司获到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契税怎样计量

公司获到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契税怎样计量

2024-06-26 16
普法内容
公司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契税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应作分录:1)计量应交纳的契税时:借: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2)事实上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贷: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它不像固定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体。 2.具有可辨认性。资产需要下列要求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准则: (1)能够从公司中分散或者区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欠债一起,用于出售、转让、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可否能够从公司或其他权利或义务中转移或者分散。 3.隶属非货币性长久资产。无形资产隶属非货币性资产且能够在多个会计期间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其价值将在各个受益期间逐渐摊销。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为了核算无形资产的获到、摊销和处置等情况,公司应当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科目。“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借方登记获到无形资产的成本,贷方登记出售无形资产转出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无形资产的成本。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事项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累计摊销”科目隶属“无形资产”的调整科目,核算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贷方登记公司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借方登记处置无形资产转出的累计摊销,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

    2022-04-21 15,340
  • 土地使用权契税的计税价格为什么是怎样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的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具体情况分

    2022-03-21 15,340
  •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要交吗

    不用的,这个契税,根据根据《契税法》第二条规定,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

    2021-06-15 15,340
  • 如何给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交纳土地使用税

    有下列税种: 1.营业税。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5%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

    2022-1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 00:56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7,695 15,340
  •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00:56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侵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权,返还

    1,206 15,340
  • 公司缴纳的社保怎么使用 01:31
    公司缴纳的社保怎么使用

    公司缴纳的社保的使用,如社保里的生育保险使用如下: 1、女职员怀孕、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之前,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生育险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2、工作人员在受理且核准之后,

    8,436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