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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送达。若是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手续是,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决事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还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议程,代表们以鼓掌方式通过全部会议议程; 二,宣读《关于成立东莞市岳阳商会的通知》; 三,介绍公司的筹备工作报告,公司报告出资、验资事宜,宣布办理的注册登记相关手续; 四,介绍、讨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发起的主体存在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设立董事会和不设立董事会之分,如果设立了董事会的,则由董事长主持,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则由执行董事主持;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如果董事长无法主持的,则由副董事长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具体人数要求。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具体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至于
股东大会具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以及这些董事、监事的薪资报酬,公司如果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组织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发行公司债券等,这些重大决议必须由股东会作出。股东大会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