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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法,彩礼与当地风俗相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
不是真的。不管是现行的民法典还是之前的婚姻法,都明确提出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都均没有说禁止收取彩礼。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新《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新规定是: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离婚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索要彩礼过多有可能构成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如果索要彩礼不是女方的意愿,而是其父母的意志,并且因为男方经济承受能力或影响双方感情等原因,违反当事人的意志,则会因为对婚姻自由造成干涉而涉嫌违法。 根据《民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
不违法,彩礼与当地风俗相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不违法,彩礼与当地风俗相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民法典中并没有直接指出彩礼的含义,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婚姻缔结过程中,法律禁止了一方以结婚为由,索取对方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实践中的彩礼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的时候,男方向女方赠与的一定财物。换句话说,彩礼就是赠与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42条的规定,如果是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话,属于非法的行为;如果只是正常赠与彩礼的话,是合法的行为。换句话说,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但一方按照当地风俗,在结婚时给付另一方适当数额的彩礼,是被允许的。婚姻本自由,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