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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方式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
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法律效力而
赔偿人按规定时限赔付,可以支付一般债务利息,即合同规定的利息,如果延迟赔付,则需要加倍支付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1、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2、计算标准上的
借条上如果没有写借款利息的,则无论是什么借贷领域,都一律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借款没有设定利息。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借款利息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对利息问题进行重新协商。如果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如果不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公司利润计算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再减去税金及附加等于主营业务利润; 2、主营业务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入再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再减去管理费用,再减去财务费用等于营业利润; 3、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等于利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