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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
1、法律上没有“人头费”这一补偿项目。 2、这只是老百姓的一种通俗叫法,实际是指“安置补偿”,这是对于失地人以后长远生活保障的补偿,因为这个补偿往往是按照人口兑现,所以通俗的说法叫人头费。 3、在这一项补偿的基础上,再对村民已建成的房屋,按
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的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三项:一是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各地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是指市、区、县(市)的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并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
包括: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和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1、目的不同房屋征收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过去的拆迁是因城乡发展建设的需要而拆迁。2、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拆迁的主体是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3、适用范围不同。房屋征收适用于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 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 2、房屋征收的部门草拟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及安置方案并且要报给县或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公告,知悉房屋征收决定。县级、市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后,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及时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其他征收相关事项。 政府在张贴公告
房屋征收后三年未拆的处理如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房屋征收是有时限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