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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同意离婚,那可以去女方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不配合,起诉的话,需要去男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才行。男方也是长期在女方所在地居住吗?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解答:原则上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当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需要离婚证才能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小孩的户口在男方,转到女方的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请求:首先需要向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的申请,拿户籍证明和有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申请迁入; 2、迁入地派出所审查,符合条件的,同意迁入,拿到户政科签发的《准迁
异地结婚证不可以在本地办理离婚。如果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户口都是异地的,不能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写清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夫妻一方是香港人的,也可以在国内离婚。离婚一方是香港人,另一方是大陆居民,离婚双方可前往向大陆居民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大陆居民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香港居民一方的有效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