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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于地役权从属性的规定是: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不得单独抵押。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地役权,是指在他人的不动产之上按照合同约定,设立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用益物权。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消除地役权:(一)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两次催告未付款。已登记地役权变更、转让或
1、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的,若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全部地役权。
地役权收入可以通过地役权合同来确认。《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有差异,地役权是属于一种独立的物权,它属于用益物权;而相邻关系则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2、两者的法律效力有差异,相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而地役权则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所产生
要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可以从以下的角度出发: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就可以自由决定协议的履行是否需要继续进行下去。其次,如果当事人在此之前约定了解除债权转让协议的事由,在合同履
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主体资格条件之一。通俗来讲,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想要成功上市,则公司持有的主要资产不能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应从两个方面去理解。第一,什么是主要资产。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