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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一)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行政拘留一般就在当地的拘留所执行。嫖娼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拘留十五天、罚款五千元,属于顶格处罚,略显不公,对此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第二次抓到也不构成犯罪,仍是治安案件。
初次嫖娼必须拘留,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嫖娼被抓不仅要拘留,而且要罚款。一般来说,嫖娼的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的说法,初次嫖娼可以视为情节较轻,但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条里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适用时,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公安机关酌情掌握的情节,属于公安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既可以认为属于情节
律师解答 嫖娼不会被拘留的情况为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行为人怀孕了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
卖淫、嫖娼的,都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到,可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还可以并处罚款五千元以下;情况不是很严重的,拘留五日以下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 如果在马路、公园等公共场所,发现拉客招嫖的,拘留五日以下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 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
公安部对嫖娼有严格的法律定义。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两个人,双方以金钱或财物为基础发生性关系,包括性交、口淫、手淫和鸡奸。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嫖娼被抓的一般是给予10日-15日之间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以对行为人处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嫖娼被抓后应当服从公安机关安排,缴纳罚款,并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规定,嫖娼被抓后,一般公安机关会给予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以判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情节轻微的话,就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