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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解释乡产权房

应该怎么解释乡产权房

2024-06-16 7
普法内容
什么是乡产权房 所谓的“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有的使用权证叫做“小城镇房屋使用权证”,产权内容的关键字就是“本证使用权人对本证所列房屋具有永久使用权”或者“70年使用权”等。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乡产权房”成因 据报道,北京郊区的这种“乡产权房”住房,已经占了北京商品房交易量的20%左右。之所以出现大量的乡产权房,主要有以下一个原因:一是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高,使得房产开发向郊区发展。二是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迫使农村利用自己的集体土地资源建造住房出售获利。第三个原因就是新农村建设运动,村里把原来的宅基地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建房,不损失耕地总数又多建房,除了自住的就出售,给农村、农民带来了切实的好处,城市、市民也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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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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