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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效力是指,物权基于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权和物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特殊法律效力。物权的效力与物权的权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有关,但并非物权权能本身,而是物权权能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结果。
1、物权的排他效力 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例外:
根据物权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业主权利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抵押权属于他物权指的是他人所有物上所设立的权利或者是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指的是权利人根据相关的规定或者是合同的约定,对他人的物品享有进行有限的支配的物权。比如说抵押房屋。
同一标的物上并存数个物权时,物权对物权的优先效力按照下列规则确定: ①首先,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物权之间的优先性。 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适用“先来后到”规则(“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先成立的物权优先
律师解答 物权优于债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同一物之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的,不论债权、物权成立次序的先后,物权优先于债权。此外,债权是相对权,对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因其与债权人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因此
1、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论辗转流通至何人手中,物权人均得追及标的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其物,并实现物权内容的效力。 2、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我国法律对物权的追及效
物权请求权不是债权。 物权请求权是指,当物权人的所有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实施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行为。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
物权的公示方法有: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交付作为物权公示的方法。在中国,机动车辆、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必须以登记作为物权的公示方法。针对动产物权关于动产的占有,是作为静态权利表征的占有,是对物的事实上的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