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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可以取得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通过责任书中对事故责任的划分认定,结合自身情况,可以以事故另一方为被告,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另一方仍不配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能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一般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的确认。 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送达,即为由当事的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给当事
交通事故无责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起诉的方法,向全责方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责方可以和肇事方先通过协商的方法,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方法。如果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家法院提起诉讼。侵
同等事故责任,驾驶证处理的规定如下:持有非A、B类驾照的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