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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员
收购看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如果是转岗,并且劳动者接受了新的劳动合同,可能是不需要补偿的。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重订新的劳动合同,那是要经济补偿的
可以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否则就属于非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
如果只是在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
公司被收购,存在几种情况: 一、公司股权被收购,原公司仍然存在 此种情形下,原公司做为法人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东变化。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减少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二、
公司被收购兼并或者重组后,接手的公司应当接收员工,否则需要经济补偿金。因此,是无法无故辞退孕妇的。但是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除外。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具体要补偿或者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比如:因为员工的个人过失给公司
虽然收购和并购的意思相近,但是不能说是完全相同,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收购,即企业采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去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是资产,从而取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某一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从经济意义上来说,收购指的是更换企业的
公司股权可以收购。股权收购分为两种情形,收购其他公司股权以及回购本公司股权。如果收购别的公司股权,则意味着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因此收购方需要做好尽职调查工作,了解被收购公司的情况及风险;如果回购本公司股权,则应当满足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