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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有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有什么

2020-08-17 26
普法内容
可转移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的区别在于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标的公司总股本和盈利指标的影响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而可转移公司债是上市公司本身。 可交换公司债是发行人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份,而可转移公司债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如果是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必须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发出换股的指令。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第八条 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应当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发出换股指令,指令视同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认可的解除担保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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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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