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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质押业务流程适用范围:1.当地房管局不能办理个人对个人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2.当地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手续麻烦,时间较长。3.房产已经办理过抵押贷款(房产证在抵押人手中),但当地房管局不允许办理房产抵押二次贷款。一、信息了解:1.初步了解
一些开发商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一般会将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因为土地和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律规定二者须同时抵押;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并且在购买时开发商并未将该抵押解除(解押),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
房屋处理方式不同 房屋典当属于质押贷款的范畴,房产在典当的期间,房屋要封存起来,不能使用,并且处于典当行的监督之下,典当房屋的人,不能再使用典当的房屋。房产抵押贷款是向银行抵押自己的房屋,来获得贷款的方式。在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还可以继续使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
抵押物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
抵押与质押在经济活动中,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他们对应的法律后果也是不相同的。抵押与质押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一是手段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的占有权归抵押人。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质物的占有权归质权人。 二是
别人不可以拿其他人房产证抵押贷款。具体情况如下:持他人房产证是不可以办理贷款的,其产权权利不属于个人的,无法凭此作为抵押凭证来办理贷款。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
他项权证和房产证区别如下: 1、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每个的含义都是不同的。房产证的意思是,可以对这所房子拥有支配的权利,而且使用权利也是具备的。而房屋他项权证,就是购买这所房子的人,可以对这所房子拥有抵押的一个权利,所以这两种意思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