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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学校老师,无论是初中的还是高中的,都没有权利开除学生,但学校教务处是有权利依据法律和校规开除学生的。
根据《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得开除学生。父母是孩子第一教育人和法定监护人,父母应当配合学校对自己孩子的教育管理,务求学生良好习惯地养成(否则长大后极可能走上违法犯罪
我认为你们学校的规定有不合理之处,且学校在日常工作中未尽释明义务,因此,一旦学校开除你学籍,你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再解释一下该规定的不合理理由,其一、代替何人考试不明,是代替本校学生还是校外?其二、
学校作为行政主体对于学生的管理,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行政活动。根据行政法“合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主体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
私立学校不退学费犯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若学校拒绝退还学费,学生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但是不能随便注销学生学籍。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相关情况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注销学生在原校的学籍: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延期注册手续,经学校督促无效且超过新学期开学3个月后仍不注册者; 2、无故连续旷课超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