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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企业中的董事长,往往是由最大的股东或代表最大的股东担任。但现在企业的股东多元化,有时最大股东不方便或不想出面,就不会担任企业的董事长。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董事长是公司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及董事长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
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且该执行董事可以同时兼任公司经理,并按照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没有董事会的公司有董事长。我国《公司法》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对于规模较小的,不设置董事会的公司,是不会有董事长的。
董事会是否可以开除董事长,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的选举办法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所以其开除的权利属于章程规定的机构,其开除的程序也要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
法律没有规定董事长有否决权,法律只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因此,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有否决权,董事长将享有此权利;相反,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董事长不享有否决权。
2的比例,实行一人一票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还规定。董事会决议只要是合法作出的就是有效的,超过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我国《公司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