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十日后去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即可。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认定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十日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前往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在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情节轻微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制作的时间会更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认定不可以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三个月。开庭时双方都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开庭传票以及所有证据材料原件。注意,如果在开庭之前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的证据,开庭时再带过去说要提交新证据,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这一方当事人提交,并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