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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全责可以提前垫付医药费,但不是强制的,双方可以协商。如果肇事方不垫付费用,有以下途径解决: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10000元)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使用职工医保住院治疗的,在其出院后会直接进行医保结算,不需要本人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如果到了不是定点医保医疗机构住院了,这样只能先走急诊自己垫付费用,回去再报销。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次要责任不一定要垫付医药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次要责任要垫付医药费。医疗费用交强险有责限额是1万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双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如果有商业三者险,可以由保险赔偿,没有的话需要由侵权人、实际车主或所属单位承担连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
从法理上讲,伤者有过错,即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其也有部分责任承担,包括医药费用。从人道主义上将,若伤者无力承担医药费用,你还是先垫付为好。
建议对方走法律程序解决,对你来说赔偿的数额是比协商少的,建议应诉即可
对方伤情如何按照法律规定,你不需垫付医疗费,但从道德上讲,你应该垫付医疗费。记得垫付医疗费后,把发票一定拿到自己手里。
车主全责垫付医药费保险会报,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车主需要先到医疗机构开具病情介绍,再把病情介绍送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会开具垫付通知书,再把垫付通知书递交给保险公司即可,保险公司会在交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
把人撞了不一定需要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肇事者需要垫付医药费。如果撞了人,不管谁负主要责任,不建议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医院不能因为抢救费用问题,而拒绝或者延迟抢救病人。换句话来
车子撞人了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由肇事者自行决定。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