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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大家提供山东青岛户口迁移手续: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公房证明》 3.《结婚证》 4.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5.迁入地户主(包括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书面申请 6.其他所需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
如果是高级技工在青岛黄岛区户口落户条件: 1.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
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书的格式如下图1所示。 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例如
只要符合青岛市公安局户籍迁移规定条件即可。
下面为大家提供山东青岛户口迁移手续: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承租公房证明》 3.《结婚证》 4.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5.迁入地户主(包括房屋承租人或
异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需要到所居住地的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 2、要带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居住地的村委会开具准予迁入介绍信;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件
办理迁移户口手续,一般有以下的八个步骤,具体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
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也就是将户口从学校回迁,需要学校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学生的档案回迁所需的《报到证》。具体的回迁流程如下: 1、到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找各个院系的办公室等老师,询问并领取《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2、持《报到证》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