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024-07-01 16
普法内容
1、罪体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行为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这里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根据2002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 2、罪责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有没有组织偷越越国边境
    有没有组织偷越越国边境

    司法实践中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中“组织”行为认定存在一定的分歧,该行为应当是犯罪集团或团伙为了实现牟利及其它特定目的,有分工有协作地领导、策划、指挥以及帮助他人非法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或者是帮助“蛇头”拉拢、引诱、介绍偷越者的行为,

    2020-08-12 192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与客体?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与客体?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与客体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

    2020-10-11 153
  • 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拘留期限
    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拘留期限

    涉嫌阻止他人偷越国境罪拘留的时间期限是: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7天。在此期间,如果证据确凿,可以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由检察院审查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追究当事人责任。偷越国(边)境罪属于违反国(边

    2024-03-05 230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偷越国(边)境罪,成立自然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吗?

    偷越国(边)境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境许可、未经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偷越

    2023-02-13 15,340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客观是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采取煽动、串连、拉拢、引诱、欺骗、强迫等手段,策划联络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 组织,一般表现为煽动、串连、拉拢、策划、联络他人偷越

    2022-08-08 15,340
  •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自首的,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吗

    1、只要有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就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跟是否自首没有关系,自首只会影响量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

    2022-11-12 15,340
  • 怎么区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呢?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动员、串连、拉拢、欺骗等方式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

    2022-07-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 01:13
    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1、偷越国(边)境达到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3、在偷越国(边)

    13,768 15,340
  • 偷越国边境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01:13
    偷越国边境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偷越国边境罪相关司法解释: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

    10,407 15,340
  • 虚假诉讼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01:10
    虚假诉讼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1、虚假诉讼要构成犯罪,只有“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才有可能。“捏造”是指凭空捏造,如果纠纷事实客观存在,仅仅对非关键部分的事实进行夸大、或者滥用诉讼权利恶意诉讼的,都不构成该罪。其次,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如果在刑事诉讼领域捏

    1,42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