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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民事诉讼法里不当得利和债权债务的区别

现在民事诉讼法里不当得利和债权债务的区别

2021-03-16 249
普法内容
不当得利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正当利益,且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受损人有权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其所得利益。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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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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