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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是否可以继承外公外婆的房产,需要视情况而定: (1)在法定继承中外孙子外孙女对外公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2)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要依据遗嘱的内容而定; (3)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遗产。 遗产包
如果爷爷生前立遗嘱,明确约定遗产由孙子继承,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如果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爷爷第一顺序依法继承遗产,孙子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
继承:根据《》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有遗嘱不需要公证,无遗嘱才需要公证。 司法部发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即该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1991年版的房产登记加强管理公证。这就意味着,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不再需要强制的继承
有遗嘱的,遗产不可以继承给外孙女,但可以遗赠给外孙女。外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应该说从法律上外孙女只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但是外祖父母可以立遗嘱给外孙女遗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
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原则上,当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
遗产继承公证到公证处公证。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继承人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手续。公证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理由在于《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