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叫工程措施费?
什么叫工程措施费?

什么叫工程措施费?

2021-04-27 32
普法内容
工程措施费是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冬雨季施工费等。
《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具体什么叫刑事强制措施?
    具体什么叫刑事强制措施?

    1、刑事强制措施是一种确定刑事案件的程序能够顺利进行的、限制特定刑事案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方法。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很显然,为

    2024-05-26 36
  • 工程措施费收取几个点
    工程措施费收取几个点

    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费全称是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各省的规定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就比较高,要求在3%左右,但一般大多数省市要求在1.5%左右,具体你需要查看当地的《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2020-08-05 1,141
  • 建筑工地的工程措施费合同类别是什么
    建筑工地的工程措施费合同类别是什么

    工程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包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

    2024-05-12 13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叫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

    2022-08-13 15,340
  • 什么叫不正当竞争措施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

    2022-08-09 15,340
  • 什么叫债权清理的措施?

    1、债权清理的措施有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采取债权转股权或者债权转投资等,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2022-11-10 15,340
  • 什么叫间接强制执行措施

    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代表他处罚。代理履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障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其后果已经或者危及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

    2021-11-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酒驾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 01:14
    酒驾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

    酒驾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例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

    3,444 15,340
  •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 00:57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

    交警强制措施,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进行解除处理。但是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交警部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可以解除之前的强制措施,具体的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

    1,948 15,340
  •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01:19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借钱人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时,为了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借钱人偿清权的实现,而要求借钱人提供的担保。 主借钱人可以向第三人提供如下类型的反担保措施: 1、借钱人个人不动产所有权的抵押,不动产抵押,一般针对的是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

    1,314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