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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职工在下班途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成为市民关注和讨论的热点。“网上的标题,让大部分人都误读了。”余明勤称,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不能简单理解为“职工在下班途中买菜出意外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
能,一般来讲,只要职工所走的路线和所花的时间不是太违背常理,不是明显的不合理,就可以认定为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下班途中顺路买菜或者接孩子,仍应认定为是合理的下班路线,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对于“合理时间”的范围,他指出,上下班有一个相对确定的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但是大部分时间是比较确定的,也是有例外的情形,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工伤保险行政事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
对于最高法新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合理时间"以及"合理路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A做了相应的解释。A表示,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只规定"上下班途中",但在生活当中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里,并不考虑职工遭受机动车伤害时在做什么事情。同时,“在上下班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