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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他们的性质不同,可交换债券是由公司股东发行的,债券到期之后可以选择与发行债券的股东进行可交换,将债券交换为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是由公司发行的,债券到期之后可以选择按事先签订的协议中,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对投资者来说是“有保证本金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其有利之处在于: 1.可转换公司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可转换公司债券与股票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0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指定交易、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主要步骤有三个。 (1)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基
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区别有五点,分别是: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 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可
换了公司的,社保可以通过转移手续转到新公司。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时,原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将社会保险转移到新公司,新公司接收后,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帮助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动者缴纳的那一部分,应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以债权置换公司股权,实质上是以债权向公司出资,通过出让自己的债权从而得以享有某一公司的股权,是一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合法的出资形式。公司法规定:股东不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