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
原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涪叮帝顾郜该佃双顶晶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的,在经法定的程序后可享受工伤待遇: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社会保险法释义:根据本条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
答:《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指出,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包括: 1、享有待遇的条件已经丧失了,例如工伤被治愈的; 2、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或者拒绝去医院等机构接受工伤治疗的。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
工伤十级伤残享受的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男方交的生育险能享受以下待遇: 1、津贴类生育津贴,男性职工的生育险通常会是10天的带薪休假,个别地区规定男性的带薪休假时间为15天,主要按地区和单位的规定。生育补助金的第二部分,叫做晚婚津贴。这晚婚津贴的金额稍微少一点,就是1个月的当地职
不同伤残的等级的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不同,具体由《工伤保险条例》确定。赔偿除了除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赔偿,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等。首先,五级伤残的员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