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担保责任承担后是否取得抵押权
担保责任承担后是否取得抵押权

担保责任承担后是否取得抵押权

2020-04-26 339
普法内容
担保责任承担后不是取得抵押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保证人按约定履行了担保的责任后,是不享有抵押权的,但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什么
    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什么

    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抵押财产,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偿还到期债务的约定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该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2021-01-24 159
  • 担保代偿后可以取得抵押权吗
    担保代偿后可以取得抵押权吗

    同一债务有抵押担保和担保人担保的,先实现抵押物权后,不能清偿债务的,再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所以担保代偿后不能取得抵押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

    2021-04-14 143
  • 抵押合同未登记能否要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合同未登记能否要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合同未登记要承担担保责任。 因为我国实际已经改变了抵押合同登记生效制度,抵押合同自签订后即可生效,所以没有进行抵押登记也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因为抵押合同已经生效了。

    2021-03-10 129
专业问答更多>>
  •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否取得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这一规定

    2022-10-08 15,340
  •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能否要求抵押权

    1、同一债务同时有担保人和抵押物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不会取得抵押权,但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2023-05-24 15,340
  • 抵押担保期间过去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1、抵押权是与债权同时存在的,所以抵押担保不存在担保期间的,债权未消灭的,都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

    2022-11-13 15,340
  • 抵押贷款合同期间可否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1、抵押权是与债权同时存在的,所以抵押担保不存在担保期间的,债权未消灭的,都需要承担担保的责任。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

    2023-01-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00:59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2,884 15,340
  •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01:05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2,282 15,340
  • 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01:30
    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如下: 1、企业追求价值和利润的最大化,但有不可忽略的社会责任; 2、有些责任是社会以制度和法律的形式赋予的,如社会保障费用; 3、有些是企业价值追求所决定的,如有的企业提出报效社会; 4、有的企业为了社会和用户的

    10,377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