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原则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原则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原则是什么?

2020-04-12 318
普法内容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一个月出具书面通知。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因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办法,什么是解除劳动关系
    因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办法,什么是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是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手续,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对劳动者进行法定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2020-04-19 231
  • 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时间节点是
    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时间节点是

    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时间节点是办完离职手续。具体的流程: 1、一般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

    2023-03-22 26
  • 是应该解除劳动关系还是不解除劳动关系?
    是应该解除劳动关系还是不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2024-07-09 28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时间关系的解除有哪些原则?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一个月出具书面通知。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期限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

    2022-07-02 15,340
  •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依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通常工作交接时,需要相关部门进行交接,经办人员签字。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

    2022-02-26 15,340
  • 解除劳动关系中高管司法解除是法律的原则吗

    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

    2022-11-03 15,340
  • 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原因

    随着经济发展的迅猛加速以及新生代年轻人价值观人生观的改变,一方面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纠纷呈现出井喷状况。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原

    2022-05-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01:35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1,907 15,340
  •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01:02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

    800 15,340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6,211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