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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被拍卖获得的款项在偿还债务后,如有剩余会进行退还的。被执行人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可以申请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居住房屋,或者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
首先,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再者,司法实践中一般是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债。”因此,对于被告人只在一套房产,人
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拍卖。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
丈夫欠债妻子名下的财产,不会被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只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只判决丈夫承担责任的,在进行强制执行时,不会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只会对丈夫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丈夫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
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房子会在6个月左右完成,对于拍卖房子的时间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被查封的房产法院也是会及时拍卖掉的。在拍卖之前也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了最终的房屋价值之后,才能够进入到正式的拍卖程序当中,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