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么样转债务关系
怎么样转债务关系

怎么样转债务关系

2024-06-02 0
普法内容
虽说恋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双方一起生活难免会被他人误以为是夫妻,如果一方找人借钱,还债时往往会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尤其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但是即使恋人解除同居关系,债务并不都是由双方承担。如果想要知道恋人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债务怎么分配,第一步要弄到你们所欠的债务是什么债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个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什么,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怎么写
    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什么,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2024-06-20 0
  • 公司的债务关系怎么样查
    公司的债务关系怎么样查

    (1)通过法院查询; 当公司遭遇债务纠纷时,属于民事纠纷,这时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诉讼解决,也就是俗称的打官司。因此法院有很多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记录。通过法院查询可以了解到某公司现在的以及曾经的债权债务情况。如果在法院查询不到某公司的

    2024-06-30 2
  • 关系债务债务要具备的连带关系
    关系债务债务要具备的连带关系

    连带债务要具备的连带关系是指数个债务人中一人发生非个人利益的事项,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 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2021-01-03 173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债权转让关系问题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 1、对债权人而言,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地位; 2、对受让人而言,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2023-01-23 15,340
  • 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什么,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何写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

    2022-08-07 15,340
  • 夫妻关系债务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

    2023-09-04 15,340
  • 关联关系中关联公司债权债务如何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关联公司的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关联公司协商一致下可以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债务人。而关联公司债务转让的,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022-12-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同居关系破裂后债务怎么办 01:29
    同居关系破裂后债务怎么办

    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需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才被认定为合法夫妻关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即日起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发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同居关系下,以实际情况是否发生财产混同来确定相关财产或者债

    778 15,340
  •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01:24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2,629 15,340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6,079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