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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按机构类别有: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4、疗养院;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2.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内容是医疗事故赔偿,而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争议;等等。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的方式如下: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2、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 3、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
1、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
以下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
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