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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土地已经确权别人还来破坏且不履行仲裁的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强行破坏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构成犯罪的可以拨打110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建议详细叙述问题,或者向土地部门反映情况
1、应当是驳回起诉吧,但不管怎样,法院判决已经生效。2、驳回起诉的情形有二:其一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后起诉的。其二签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后起诉的。
首先你先确定对方有没有财产,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将生效的仲裁书拿到当地的法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如果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法院导诉台询问,工作人员会详细地告诉你怎么操作的。
土地确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 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 3、提出申请及申报土地; 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 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
劳动仲裁地点的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需要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由于管辖权发生争议,那么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让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土地确权后遇到征地的处理如下: 1、确定拆迁的性质,究竟是为了商业开发还是为了公共利益; 2、确认被征收的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3、对自己定位,确定自己究竟是所有权人还是使用权人,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土地证,房产证或是土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