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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
不是属于的合同欺诈,主观上及手段不支持。 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沿袭旧体制下的规
制式合同不是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而制式合同是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制式合同里可能包含霸王条款,但是本身不属于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你这种被别人逼着签订了的霸王条款,是不属于你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当然是不合法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签订这些
合同霸王条款无效,因此不需要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格式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的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
霸王条款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